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途径 冷暴力算不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获得救助:1.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八条,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受害者的安全2.申请人身安全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令法院在收到申请后,...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获得救助:1.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八条,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受害者的安全2.申请人身安全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途径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获得救助: 1.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八条,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受害者的安全 2.申请人身安全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令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决定,对于确有必要的,可以立即发put执行 3.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五十六条,受害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4.寻求社会救助和心理支持:受害者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寻求帮助,如妇女联合会、法律援助机构等,这些机构通常会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 5.向社区或村(居)委会求助: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条,社区或村(居)委会有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八条: 受害者或者其他知道家庭暴力的情形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受害者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如果认为某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的倾向或者存在即将实施家庭暴力的危险,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禁止相关行为的令,也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限制该行为人与受害者接触在紧急情况下,受害者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等途径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十六条: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条: 乡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宣传教育和矛盾调解,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遭遇家庭暴力有哪些途径可以获得救济
《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从事前预防,到事中处置,再到事后救济及到报警、告诫、人身保护、庇护、就医、鉴定、调解、心里疏导、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行为矫治等多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目前遭遇家庭暴力寻求救济的途径来说,主要有以下七种途径: 1、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向相关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 4、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5、保留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6、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可以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求助; 7、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