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 领结婚证要去户籍所在地领吗
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主要取决于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个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等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不同,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共同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此外,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夫妻一方常驻地...
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主要取决于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个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等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不同,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共同居...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
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主要取决于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个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等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不同,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共同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此外,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夫妻一方常驻地或主要生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个人的婚姻、家庭等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未成年子女申请父母的抚养、赡养费用或探望未成年子女的案件,可以由未成年子女的住所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夫妻双方或一方的户籍在某个地方,但实际共同居住地或者主要生活活动地在另一地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在共同居住地或者主要生活活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夫妻双方户籍分别在两个地方,但长期共同居住并开展生活活动在另一地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在该长期共同居住地和主要生活活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夫妻一方户籍在某个地方,而实际常驻、工作和生活在另一地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在该实际常驻地、工作和生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八条:夫妻一方户籍在某个地方,而另一方户籍也在该地方,但实际共同居住地或主要生活活动地在其他地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在该共同居住地或主要生活活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是否能在其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当事人要求离婚时,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应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