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属于强制执行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股东通常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不属于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抽逃资金等行为导致公司无法履行债务时,人民法院可能会追究股东的责任此外...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股东是否属于强制执行的范围
股东是否属于强制执行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股东通常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不属于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抽逃资金等行为导致公司无法履行债务时,人民法院可能会追究股东的责任此外,如果股东因个人行为直接引起债务发生,则其个人财产可能被纳入强制执行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官审判指南》第三十条:对于抽逃注册资本、假设出资等行为,导致公司无法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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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