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权,以防止对方主张的实现或限制其效力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对于债权人的主张,可以援引某种事实或理由,阻止债权人取得相应权利的一种法定权利这种权利不仅可以用来对抗不合理的主张,还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应为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权,以防止对方主张的实现或限制其效力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对于债权人的主张,可以援引某种事实或理由,阻止债权人取得相应权利的一种法定权利这种权利不仅可以用来对抗不合理的主张,还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抗辩权,以防止对方的不合理要求例如,在合同双方约定了同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以未履行相应债务作为抗辩,这就是“先履行义务”的原则此外,如果一方提供的物品存在缺陷,买方可以拒绝支付价款或要求补办手续,也是抗辩权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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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或者不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又被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或者不履行抗辩权,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没有作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相应的履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后者对前者的指导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前可以拒绝对方提出的履行请求,这样就能够避免一方自己不履行却能获得对方履行的不公平情况的发生,使双方的利益关系处于平衡状态;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务合同当事人彼此尊重对方利益,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充分考虑对方的利益,若自己未履行,不能要求对方先为履行,一方已经构成严重违约而仍然要求对方履行,对方有权拒绝三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而不能滥用,所以在对方当事人已经部分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如果拒绝自己的履行违背诚实信用的,则不得拒绝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产生的直接法律前提是双务合同对价的交换性、原因的相互依赖性和与此相关的本质上的牵连性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同一合同关系产生,从一开始就互为条件,一方的权利不成立、无效,另一方的权利也必然发生同样的效果在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各基于合同负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义务以他方负担义务为前提,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的权利则不能实现,其义务的履行也必然受到影响【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什么叫后履行抗辩权
在法律上,后履行抗辩权一般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针对这一行为有权利拒绝应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请求履行的一种权利
此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后,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先必须要先履行双方中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双方中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先履行的债务如果不符合合同所约定内容的,后履行的一方是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对方当事人如果完全履行了合同里所约定的义务,则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则必须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因为是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导致合同出现迟延履行情况的话,因迟延履行的原因所导致的责任应该由对方当事人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