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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所需提交证据概述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交证据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当事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收集和提交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证据常见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书面合同或口头约定证据、工资支付凭证、工作时间记录、劳动者受伤或患病的医疗证明...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交证据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当事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收集和提交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证据常见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书面合同或口头约定...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仲裁所需提交证据概述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所需提交证据概述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交证据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当事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收集和提交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证据
常见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书面合同或口头约定证据、工资支付凭证、工作时间记录、劳动者受伤或患病的医疗证明、经历证明、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等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提交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的证据,以证明其在案件事实上的主张
对于涉及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等,应当提交相应的鉴定报告或意见书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证据的提交既要注意形式的合法性,也要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建议当事人在准备证据时,充分考虑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选择能够有效证明其主张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与自己主张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证明其主张的证据,有义务提供;不得提供或者隐匿有关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与解决争议有关的资料、书籍、档案等物质性证据,或者进行鉴定:(一)当事人具有共同利益,且有正当理由请求提供证据;(二)涉及保密性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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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时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证据的取证非常重要
证据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书面凭证、实物证据、视频音频材料、证人证言以及涉事双方的陈述等
证据也包括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勘查现场或事故现场的记录等
只有在所有证据都能合法获取,并且内容足以客观地证实相关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为劳动争议解决提供坚实基础
以下是关于证据收集和提交的具体要求: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面前,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如果能够出示原件或原物,当然是最有利的
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些原始证件或物品在另一方当事人手中保存,或者根据法律法规和常识推断物权实际拥有者应当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话,当事人就可以选择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来代替原件或原物进行证明
当外国语言的文件或信息以各种形式出现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面前时,只有用中文译文才能使仲裁员理解并评估证据的价值
因此,如果当事人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示澳门语文档,那么必须同时附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翻译公司撰写的中文译本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必须准备两份完整材料副本,并为每一份凭证详细编号,列出明确的证据清单
这份清单不仅可以方便证据的审查和评估,更能确保证据不被遗漏和混淆
此外,为了让当事人更好地利用自己的举证权利,文件提交的时间应当适时
如果当事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会将视为其自动放弃举证的权利
至于举证的补充,仲裁委员会有权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酌情决定是否需要补充更多证据材料
此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配合并提供所需证据
为了合理安排案件审理进程,仲裁委员会可能会把证据交换活动安排在正式开庭之前,但一般不会超过两次
对于复杂且证据繁多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亦可能因当事人的请求而在开庭前设立证据交换时段
对于证据交换的形式和时间,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或者依据仲裁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安排

劳动仲裁所需提交证据概述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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