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车辆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公安机关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其次,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荆门车辆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
荆门车辆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公安机关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其次,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单据等,以证明被告的责任和自己的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最后,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确保赔偿义务得到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检验鉴定和其他证据,确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的第二款,对于不明确责任或者有争议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伤亡情况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七条:对交通事故伤亡情况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荆门车辆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相关阅读
荆门地区涉及车辆之间的交通事故纠纷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再审案件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

交通事故车辆如何定损
交通事故车辆如何定损方式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