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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的方法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证人作证或者敲诈勒索证人作证,破坏司法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如果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故意伪造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证人作证或者敲诈勒索证人作证,破坏司法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处理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的方法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处理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的方法

在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证人作证或者敲诈勒索证人作证,破坏司法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如果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故意伪造证据,以假乱真,扰乱诉讼程序,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6条的规定,对其不利的一方予以不利推定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二),如果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并被发现,可以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处理行政诉讼中的伪造证据问题时,应当首先要求当事人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并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证人作证,或者敲诈勒索证人作证,破坏司法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6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自行收集证据,但不得以暴力、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真实、合法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证据必须是真实、合法的
下列证据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一)通过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二)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审讯、侦查、搜集证据活动,或者强制自述等方式获取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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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的方法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拆迁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如下: 1、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2、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先提起复议,不服复议结果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不进行调解,但涉及到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进行调解时,由法院安排审判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就相关问题协商处理,达成协议的,法院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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