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羁押的必要性 女性强制猥亵男性犯罪吗
强制羁押是一种严厉的司法措施,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亡、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在侦查期间,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涉及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等情形,允许采取强制措施此外,该法第七十六条...
强制羁押是一种严厉的司法措施,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亡、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在侦查期间,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涉及国...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强制羁押的必要性
强制羁押是一种严厉的司法措施,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亡、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在侦查期间,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涉及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等情形,允许采取强制措施此外,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审判阶段若被告人可能逃亡或串供,也可被羁押这些规定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处理和证据的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在侦查期间,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进行搜查、扣押、提取审查物品;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不明或者可能逃亡、串供、毁灭证据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脱离监管,也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审判期间,若被告人可能逃亡、串供或者毁灭证据,必要时可以依法羁押
听说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已经重新制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受理,也包含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间的规定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移送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其他人民检察院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或者在两个工作日以内将申请材料移送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