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仲裁员确认方式有哪些 监事会主席产生方式
在仲裁程序中,首席仲裁员的确认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首席仲裁员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双方对仲裁员的选择有共同意愿时,或者在单数仲裁员的情况下,由已确定的仲裁员共同推荐或协商选定2.机构指定: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首席仲裁员可以由仲裁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指定...
在仲裁程序中,首席仲裁员的确认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首席仲裁员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双方对仲裁员的选择有共同意愿时,或者在单数仲裁员的情况下,由已确定的仲裁员共同推荐或协商选定2.机构指定:当双方无法通过...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首席仲裁员确认方式有哪些
在仲裁程序中,首席仲裁员的确认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首席仲裁员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双方对仲裁员的选择有共同意愿时,或者在单数仲裁员的情况下,由已确定的仲裁员共同推荐或协商选定 2.机构指定: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首席仲裁员可以由仲裁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指定这种情况通常适用于多数仲裁员的组成方式,或者在单数仲裁员的情况下,当事人未能就人选达成协议时 3.程序性确定:在某些情况下,首席仲裁员的确认可以通过程序性途径完成例如,在申请重审或异议程序中,首席仲裁员的确认可能由庭长或其他负责案件管理的机构成员决定 4.规则规定:根据不同仲裁机构的规则,首席仲裁员的确认方式也可能有所不同某些机构可能会有特定的程序或标准来确定首席仲裁员的资格和条件 这些确认方式旨在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首席仲裁员的确认方式可以通过协商或指定两种方式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规则约定仲裁员的确定方式,不明确的,由仲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任职首席仲裁员需要什么条件
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 二、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但实践中各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而提请仲裁时的不同利益与立场,往往很难达成共识来选定一名首席仲裁员事实上首席仲裁员一般情况下都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这就很难体现仲裁制度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