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赠与房产税是多少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房地产的价值、建筑面积等因素具体而言,对于房地产税,通常以房地产的评估值或公告价为基础计算;对于个人住宅专项税,则可能以建筑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并根据不同区域和政策规定有相应的减免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第七条:计税价格可以是房地产的价值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房地产的价值、建筑面积等因素具体而言,对于房地产税,通常以房地产的评估值或公告价为基础计算;对于个人住宅专项税,则可能以建筑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并根据不同区域和政策规定有相应的减免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房地产的价值、建筑面积等因素具体而言,对于房地产税,通常以房地产的评估值或公告价为基础计算;对于个人住宅专项税,则可能以建筑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并根据不同区域和政策规定有相应的减免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第七条:计税价格可以是房地产的价值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价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报国家DutytoexplaintheNationalPeople'sCongress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试点转行实施条例》第六条:房地产的计税价格,可以是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也可以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价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报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资源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调整个人住房资源税政策,适用范围包括住房等不动产,对于个人住房,按其建筑面积计算资源税应纳税所得额
房产税是按照什么计税依据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