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货款纠纷维权的管辖法院 如何选择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上海货款纠纷维权的管辖法院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货款纠纷维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下:1.普通管辖: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那么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由于上海是一个国际贸易和物流中心,许多货款纠纷可能与上海的企业有关,...
上海货款纠纷维权的管辖法院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货款纠纷维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下:1.普通管辖: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那么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由于上海...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上海货款纠纷维权的管辖法院
上海货款纠纷维权的管辖法院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货款纠纷维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下: 1.普通管辖: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那么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由于上海是一个国际贸易和物流中心,许多货款纠纷可能与上海的企业有关,因此相关案件通常会由上海市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2.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或货物所在地是上海,管辖权可能归属于上海的法院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选择管辖条款,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相关案件也会由上海的法院审理 3.涉外案件:如果货款纠纷涉及到外国企业或个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其法院有权管辖这些涉外案件特别是在上海设立的国际贸易仲裁机构也可能受理相关争议,但最终仍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4.海事案件:如果货款纠纷与海上运输有关,则属于海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条例》的规定,管辖法院可以是上海市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具有海事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上海货款纠纷维权的管辖法院通常为上海市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具体以案件的性质和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原告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管辖地点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涉外民事诉讼,下列情况可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一)原告或被告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诉讼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财产;(三)作为被执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不动产;(四)合同签订或者履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五)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条例》第二十七条:海事案件可以由下列海事法院管辖:(一)船舶所在海区的海事法院;(二)运输合同约定的目的港所在地的海事法院;(三)遇险渔港或遇险地点最近的海事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北京纠纷协议书维权纠纷管辖法院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规定: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公民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7.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2.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3.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4.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15.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6. 对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 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8.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