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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方式 哪种租赁不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其次,租赁物必须处于适合租赁目的的状态,即符合约定或通常用途的条件此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的交付方式,如实物交付、书面确认等如果在合同中未作出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其次,租赁物必须处于适合租赁目的的状态,即符合约定或通常用途的条件此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的交付方式,如实...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方式 哪种租赁不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

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其次,租赁物必须处于适合租赁目的的状态,即符合约定或通常用途的条件
此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的交付方式,如实物交付、书面确认等
如果在合同中未作出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最后,租赁物交付完成后,承租人应予以验收,并签署相关凭证,作为双方确认的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出租人应当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第六百二十四条规定,租赁物在交付使用前,若有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百零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当事人对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时候,应当依据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不得在租赁物中设置障碍,减少承租人的使用收益
租赁物在交付使用前,若有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方式,出租人可以自行决定交付方式,但应保证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

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方式 哪种租赁不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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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中的土地使用税承担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如果出租或转租商铺,出租人或转租人需要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 营业税及附加:5.55% - 房产税:12% - 个人所得税:20%(其中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 印花税: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 土地使用税:按照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 营业税及附加:5.55% - 印花税: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在商铺租赁过程中,根据不同区域和实际情况,商铺租赁税费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建议承租人前往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以确保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为非住宅性质
同时,还需要确认房屋权利人和是否存在租赁登记信息,以确保新租赁合同能够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能够对抗第三人,从而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方式 哪种租赁不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

哪种租赁不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

融资租赁不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
租赁期小于一年或低价值租赁,单项租入资产价值低于人民币30000元,基于IFRS猜测的金额,等值5000美元的,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经营场地租赁和员工租房,一般满足租赁准则的要求,应该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员工租房合同按年签订,可以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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