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是谁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
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根据案件的不同阶段和性质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实施的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而法院或者检察院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则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执行这种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调查和诉讼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法...
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根据案件的不同阶段和性质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实施的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而法院或者检察院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则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执行这种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是谁
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根据案件的不同阶段和性质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实施的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而法院或者检察院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则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执行这种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调查和诉讼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实施;如果案件正在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执行
指定监视居住规定的执行机关
对于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