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会车车祸的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长沙发生会车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诉讼:首先,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应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然后,该部门将进行现场调查和证据保全,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此过程中,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参与调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着,如果双方在民事责...
长沙发生会车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诉讼:首先,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应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然后,该部门将进行现场调查和证据保全,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此过程中,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长沙会车车祸的诉讼程序
长沙发生会车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诉讼:首先,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应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然后,该部门将进行现场调查和证据保全,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此过程中,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参与调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着,如果双方在民事责任方面达成调解协议,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无法调解,则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单据等,以证明被告人的过错以及所受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被告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重大过失,可能还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在整个过程中,法律程序和证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因此建议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对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因民事责任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对方发生不再具有公众危险性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清楚,不争议的,自发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Archive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以依照规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提出补充起诉,被告有权进行辩解和申诉
会车车祸处理程序
1、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在复核记录无误后,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了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