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不服仲裁裁决的方法 仲裁受理范围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救济: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庭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申请撤销必须基于裁决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理由第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救济: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庭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申请撤销必须基于裁决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侵犯...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处理不服仲裁裁决的方法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救济: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庭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申请撤销必须基于裁决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理由第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庭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裁决效力问题作出判决这一程序主要用于当事人主张裁决无效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庭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可以重新审理,也可以委托原仲裁机构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庭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裁决效力问题作出判决
争议处理:不服裁决
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有条件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