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害程度划分主要是基于人员伤亡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伤害程度可以分为死亡、重伤和轻伤三类:1.死亡: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直接死亡的情况2.重伤...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交通事故伤害程度划分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害程度划分主要是基于人员伤亡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伤害程度可以分为死亡、重伤和轻伤三类:
1.死亡: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直接死亡的情况
2.重伤: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使受害人工作日损失达到一定标准(通常为30天以上)或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伤害,如残疾、毁容等
3.轻伤:则是指工作日损失不足30天的情况,不会导致长期影响或严重后果
在实际处理中,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结果是决定伤害程度划分的关键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劝告、教育,或者通知其家属、工作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批评教育
第五十一条:
"对肇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仅以赔偿财产损失作为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对伤者进行救治和诊断,应当如实、详细地记录患者的受伤情况,并出具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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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可以分为“全部责任、无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需要明确的是:①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②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③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责任;④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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