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儿童犯法吗(男子卖掉5个亲生孩子,获利18万!法院判了: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判10年)
一、什么是儿童中国政府于1992年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与各人民团体、国际组织、新闻媒体以及个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约规定的义务从单纯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转变成为改...

一、什么是儿童
中国政府于1992年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与各人民团体、国际组织、新闻媒体以及个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约规定的义务从单纯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转变成为改善所有中国儿童的生活的具体行动方案。《儿童权利公约》于1992年4月1日开始在中国正式生效。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界定的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权利公约》由联合国1989年11月20日大会通过。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
二、假冒儿童是否犯法
我国没有假冒儿童的相关法律规定,假冒儿童本身并不违法,只有遗弃儿童才会构成犯罪。
三、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章第261条规定的是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合上面的介绍,我国法律并没有所谓假冒儿童的相关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假冒儿童是否违法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蓝箭律师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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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掉5个亲生孩子,获利18万!法院判了: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判10年
近日,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拐卖儿童案,令人唏嘘的是,主犯杨某某竟然是涉案儿童的亲生父亲。
2012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杨某某与其妻子苑某共生育五个孩子(两男三女),每个孩子均被被告人杨某某以2万到8万的价格卖给他人,其自述通过出卖五个孩子共获利18万左右。其中二子通过与苑某住院生产期间同病房的人出卖,长女、三女、四子、五女通过被告人李某某介绍出卖,获利后杨某某均给李某某一千到两千元左右好处费,被告人李某某自述共获利3 600元。期间,被告人李某某让自己的儿媳妇被告人段某某在出卖三女和五女时两次冒充被拐卖儿童的母亲,出卖孩子交易完成后,被告人杨某某和买家分别给予段某某好处费,被告人段某某自述从中获利1 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将生育作为以非法获利的手段,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有抚养的目的,为了收取钱财生育后即将自己的子女出卖给他人;被告人李某某、段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杨某某出卖儿童仍向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最终判决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杨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00元,李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600元,段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元,依法予以追缴。
来源:蔚县法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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