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规定 盗窃未遂是算盗窃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2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从他人财物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其基本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为16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具有秘密窃取的故意;3.客观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2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从他人财物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其基本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为16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主观方面:...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盗窃罪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2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从他人财物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其基本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为16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具有秘密窃取的故意;3.客观方面:行为人采用秘密方式从他人财物中窃取财物,且窃取的财物数额达到规定标准盗窃罪的处罚根据窃取财物的数额和犯罪情节的轻重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2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盗窃罪刑法对盗窃罪的处罚规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 1、 3、 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