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流程 去交警队处理事故流程
江津区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如下:一、现场处理阶段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应保护好现场,避免二次伤害其次,应当立即报警,并尽快救治受伤人员同时,参与事故的各方当事人不得离开事故现场,除非出于救治需要或在确保不妨碍现场调查的情况下在等待交警到达期间,可以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如拍照、取证等,以备后续处理使用二...
江津区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如下:一、现场处理阶段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应保护好现场,避免二次伤害其次,应当立即报警,并尽快救治受伤人员同时,参与事故的各方当事人不得离开事故现场,除非出于救治需要或在确保不妨碍现场调查的情况下在等待交警到达期...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江津区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流程
江津区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如下:一、现场处理阶段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应保护好现场,避免二次伤害其次,应当立即报警,并尽快救治受伤人员同时,参与事故的各方当事人不得离开事故现场,除非出于救治需要或在确保不妨碍现场调查的情况下在等待交警到达期间,可以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如拍照、取证等,以备后续处理使用二、立案调查阶段交通管理部门会派员到场进行调查,并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进行详细分析,形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伤者治疗与医保报销阶段在救治过程中,受伤人员可在指定医院进行治疗,相关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直接结算,同时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的补助四、赔偿申请阶段当事人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或通过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解决纠纷若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签订《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协议书》五、法律途径阶段如协商未果,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如责任认定书、医疗费发票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当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不得离开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为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六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调整非合同民事债权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交警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当事人可以自愿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江津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解决途径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由法院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法院将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后,法院将予以立案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2、法院在立案审查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若当事人不服法院的裁定,可于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3、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将进行证据交换庭审过程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庭审辩论环节中,各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并进行辩论若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4、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可就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若调解成功,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若当事人不服调解协议,可于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5、若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法院将予以立案二审法院在证据交换后,可进行裁决、发回重审或改判若当事人不服二审法院的判决,可于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6、若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后,符合条件,可予以立案证据交换后,当事人可进行法庭辩论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若当事人不服二审法院的判决,可于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