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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涉及哪些情形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主要涉及以下情形:第一,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其他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时;第二,当审判人员与案件当事人是近亲属时;第三,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其他司法工作人员曾经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或辩护人,或是在同一机构从事过相关工作时;第四,当存在可能影响公正...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主要涉及以下情形:第一,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其他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时;第二,当审判人员与案件当事人是近亲属时;第三,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其他司法工作人员曾经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或辩护...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涉及哪些情形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涉及哪些情形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主要涉及以下情形:第一,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其他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时;第二,当审判人员与案件当事人是近亲属时;第三,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其他司法工作人员曾经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或辩护人,或是在同一机构从事过相关工作时;第四,当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其他情形
这些规定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法律程序的严谨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回避的情形包括:第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及其近亲属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第二条审判人员与案件当事人是近亲属;第三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曾经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或辩护人,或是在同一机关从事过与该案有关工作;第四条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涉及哪些情形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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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的复议情形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刑事回避制度在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相关制度的适用人群,一般都是与司法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其目的在于维护司法的公正,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涉及哪些情形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
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第五,此案应当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若另一案件还没有审结的应当中止诉讼
第六,在受理案件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调查事实难以确定的,应当中止诉讼
第七,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应当先将犯罪分子的材料递交给相关公安部门审理,若刑事责任影响到案件的话,应当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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