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地役权设立登记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
地役权的设立登记是指在土地上设置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与另一块土地之间形成特定使用关系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三条,地役权由地役权合同确定,并经登记生效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地役权的位置、范围和期限等内容其次,该协议必须经过公证,否则不能进行登记然后,将地役权合同提...
地役权的设立登记是指在土地上设置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与另一块土地之间形成特定使用关系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三条,地役权由地役权合同确定,并经登记生效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地役权的位置、范围和期限等内容其...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如何进行地役权设立登记
地役权的设立登记是指在土地上设置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与另一块土地之间形成特定使用关系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三条,地役权由地役权合同确定,并经登记生效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地役权的位置、范围和期限等内容其次,该协议必须经过公证,否则不能进行登记然后,将地役权合同提交至县级或市级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在办理登记时,应提供土地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成功后,发放《房产权证》或《建筑物权属证》,注明地役权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三条,设立地役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登记生效第七十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其他享有地上建造物的主人,在他人的土地上设置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需要另一人让渡其地役权时,应由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第七十一条指出,未经登记的地役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地役权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