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抢劫罪辩护词时,首先需要明确抢劫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以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公然夺取公私财物辩护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若被告并无实际获取财物的意图,或因其他原因误作夺取行为,则可否定其...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抢劫罪辩护词写作指南
在撰写抢劫罪辩护词时,首先需要明确抢劫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以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公然夺取公私财物辩护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若被告并无实际获取财物的意图,或因其他原因误作夺取行为,则可否定其抢劫罪构成其二,暴力或威胁的手段是否确实,且在时间上与夺取财物行为具有关联性若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使用了暴力或威胁,或手段与结果无直接联系,则可主张事实不成立其三,对于公然性特征,需判断行为是否具备公开进行的特点,如在公共场所实施,致使他人目睹等情况此外,还应关注被告是否存在自首、赔偿损失或其他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同时,要审查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的侦查过程是否合法,如讯问记录、证据链条等,若发现程序违法,可主张证据排除在辩护词中,还应着重论述被告行为与罪名之间的不符点,或存在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最后,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建议法院在量刑时考虑被告是否具有悔罪态度、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以期获得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以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解释》第1条,关于抢劫罪中'以暴力或其他方法'的理解,即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不仅可以通过使用暴力,而且还可以采用其他非暴力的方式,如威胁、恐吓等手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解释》第2条,关于抢劫罪中'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理解,即行为人在实施抢劫时,必须有公开、明目张胆地进行,不需要隐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在量刑时,如果被告人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8条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对于所犯罪行,有悔罪态度并且赔偿了损失,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

《抢劫罪辩护词写作指南》相关阅读
抢劫致人死亡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一、辩护词结构写法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
1、两者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威胁、暴力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式,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受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特点是必须是公然强夺
3、两者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他人财物的金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