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承包合同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实际操作中,如果未及时办理合同登记或者遗漏了补办手续,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补充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和登记在补办过程中,需确保合同内...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是否可以补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承包合同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实际操作中,如果未及时办理合同登记或者遗漏了补办手续,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补充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和登记在补办过程中,需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并符合国家农村土地政策的规定如果涉及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途径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转让和消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农业(农牧)等有关部门登记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对补办登记有争议的,应当按照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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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吗转让农村土地使用
土地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3、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出本经济组织的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户口迁出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社员权,其不应该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