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遗产如何负担 遗产房产证过户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逝者遗产在用于给付遗赠或者分配遗产以外,应当首先用以支付葬事费、偿还债务以及缴纳欠税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由继承人宣告受遗赠,或者明知应当接受遗产而不宣告的,视为接受遗产继承开始后,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继承开始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继承人申报债权继承人对遗产进行清算,并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逝者遗产在用于给付遗赠或者分配遗产以外,应当首先用以支付葬事费、偿还债务以及缴纳欠税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由继承人宣告受遗赠,或者明知应当接受遗产而不宣告的,视为接受遗产继承开始后,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继承...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逝者遗产如何负担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逝者遗产在用于给付遗赠或者分配遗产以外,应当首先用以支付葬事费、偿还债务以及缴纳欠税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由继承人宣告受遗赠,或者明知应当接受遗产而不宣告的,视为接受遗产继承开始后,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继承开始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继承人申报债权继承人对遗产进行清算,并将清偿债务所需费用在遗产中予以分割对于债权人的债权,由继承人进行清偿,清偿顺序为:第一,支付葬事费;第二,缴纳欠税和其他社会insurancefees;第三,清偿债务若有多个债权人,则应按照《继承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按比例清偿如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由各债权人按比例受损失,但不得牺牲无辜第三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十九条:继承开始后,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继承开始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继承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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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