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矿山关停的补偿问题 煤矿工人13年辞职有啥补偿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辛集矿山关停的补偿问题主要涉及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管理以及土地管理等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等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并对造成的污染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矿山关闭后,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辛集矿山关停的补偿问题主要涉及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管理以及土地管理等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等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并对造成的污染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矿山关闭后...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辛集矿山关停的补偿问题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辛集矿山关停的补偿问题主要涉及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管理以及土地管理等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等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并对造成的污染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矿山关闭后,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采空区、去除地表和恢复植被等进行治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在土地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要求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土地改良的义务,不得损坏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对于矿山关闭造成的补偿问题,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由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等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并对造成的污染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十条:关闭矿山,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治理,恢复地形、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土地改良的义务,不得损坏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登记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矿产资源的,处罚款,并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利用地下水的自然流动,就阱充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辛集老城区征用补偿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辛集老城区土地征用补偿涉及以下关键问题: 1.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需求,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完成法定程序(如征收决定公告、听证程序、补偿协议协商等) 2. 补偿内容:被征收人有权获得以下补偿: - 土地价值补偿:按征收时市场评估价或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 地上附着物补偿(如房屋、建筑物):根据实际价值或重置成本评估; - 搬迁安置补助:包括临时住房费用、搬迁费用等; - 生活受影响补助(如经营损失、农业损失等具体情形) 3. 补偿争议处理: - 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时,可申请地方政府重新评估; - 若协商未果,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 征收程序未合法履行(如未公告、未听证),被征收人有权主张程序违法并要求撤销征收决定 4. 注意事项: - 地方政府需公开征收用途、范围及补偿方案,确保信息透明; - 补偿协议应由双方签字确认,未经同意不得强制执行征收 建议您核对地方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内容,确认是否包含上述法定要素,并保存相关评估文件作为维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土地征收补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