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违法处理(违法扣分重大调整!4月1日起,全面执行)
驾驶证违法处理1.即驾驶证有违章罚款未缴纳,或已经缴纳但由于网络上传信息延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更新。2.如果有违法行为已处理的,则不用管它,过些时间则会消除。如果...

驾驶证违法处理
1.即驾驶证有违章罚款未缴纳,或已经缴纳但由于网络上传信息延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更新。
2.如果有违法行为已处理的,则不用管它,过些时间则会消除。如果怀疑自己有违章,请到交警队交通违法查询窗口查询以得及时处理。
3.在互联网查询的(记录)结果只供参考,不能视为真实,若需认定违法行为处理结果请到公安车管系统(交警队)查询。
就是你的驾驶证有违章扣分罚款未交。
你驾驶证的违章如果是交警现场查到的,并且驾驶证号以及记录了。在交警出具的罚款单上就有罚款的缴纳地点和时间。你应该按时缴纳,一般都是15天以内,逾期要交滞纳金。不过滞纳金最多不会超过本金。
如果你的违章时电子眼拍的,那你等本记分周期结束以前到车管所打单并缴纳罚款就可以了。
违章不处理的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还可以扣分,但是由于驾驶证最多有12分,所以如果超过12分不能扣分,同时尽量避免达到12分,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学习才可以恢复分数。
一、驾驶证显示违法未处理表示驾驶证有违章扣分并且罚款未交,解决方法可以参考:
1、驾驶证的违章如果是交警现场查到的,并且驾驶证号以及记录了。在交警出具的罚款单上就有罚款的缴纳地点和时间。应该按时缴纳,一般都是15天以内,逾期要交滞纳金。不过滞纳金最多不会超过本金。
2、如果违章时电子眼拍的,那你等本记分周期结束以前到车管所打单并缴纳罚款就可以了。
二、记分达到12分的相关法律依据
驾驶证记分是按照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来衡量的,如果一个记分周期满12分,会扣留驾驶证,驾驶人需要参加理论学习并且通过科目一考试,记分清零,发还驾驶证,但是实习期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满12分,直接注销。但是如果两个记分周期合计满12分是不要紧的,因为处理完违章后,一个记分周期结束,记分自动清零,那么不就存在两个记分周期累计的问题。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的车辆属于违法违规没有处理的情况,可能是因为我们处理之后系统没有更新过来,有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进行处理,这个时候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到车管所或者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驾驶证违法处理拓展阅读

违法扣分重大调整!4月1日起,全面执行
来源:兰州晨报
还记得考驾照时
总是容易混淆的违法记分吗
今年4月1日起
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你常见的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丨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第163号令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在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私家车篇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02 (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 06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 08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 02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丨公安部网、生活报、黑龙江交通广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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