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与债权:哪个更能决定我们的财产状况? 债权人如何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根据法律规定,当同一物品上同时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具有优先性。这是因为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在抵押权中,抵押权人虽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但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

物权与债权:哪个更能决定我们的财产状况?
根据法律规定,当同一物品上同时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具有优先性。这是因为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在抵押权中,抵押权人虽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但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即可径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而不需抵押人的介入。
根据法律规定,当同一物品上同时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具有优先性。
因为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
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他人只要不妨碍物权人行使权利,物权人的利益即已有足够的保障。
在抵押权,抵押权人虽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但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即可径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而不需抵押人的介入。
物 权 与 债 权 哪 个 更 重 要 ?
物权与债权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法律适用和效力上存在一定区别。
首先,物权是指权利人对其物品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支配收益的权利,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而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权利,如借款、欠款等。
在司法实践中,当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其主张的物权优先于其主张的债权。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当出租人主张房屋的所有权时,承租人主张的租赁合同权利并不影响出租人主张的房屋所有权。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债权可以优先于物权。例如,在担保纠纷中,担保人主张的债权优先于其担保的物权。
综上所述,物权与债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均具有重要作用,它们的优先级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在权利冲突时,应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物权与债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重要作用,它们的优先级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在权利冲突时,应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债权人如何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有:1、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2、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3、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债务人不还债务债权人的途径有哪些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期,对方未还款的,可以起诉;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不能起诉。
2、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后,超过确定的还款期限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有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人民法院自还款之日起三年内不予保护。但债务人出庭不提出时效抗辩的,不受三年时效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能否离婚与财产状况
在协议离婚中,法律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就夫妻共有财产作出处理,对于财产的处理无法协商一致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不分割吗
可以不分割。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我国的法律也不禁止离婚时,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男女双方约定达成一致后,按照约定的进行,离婚时,可以不分割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难以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因此男女离婚时,不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