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审理期限的规则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审理期限有以下规则:第1条仲裁审理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第2条当事人对延长审理期限有异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6条:仲裁院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报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审理期限有以下规则:第1条仲裁审理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第2条当事人对延长审理期限有异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6条:仲裁...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仲裁审理期限的规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审理期限有以下规则:第1条仲裁审理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第2条当事人对延长审理期限有异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6条:仲裁院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报请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
仲裁委员会要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裁决书送达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仲裁法》第25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因此,你可以自行翻看仲裁委员会送达给你的《仲裁规则》,里面就有关于仲裁作出裁决期限的规定大部分的仲裁机构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案件要求在仲裁庭祖庭后3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特殊情况下,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普通程序的仲裁案件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特殊情况下,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具体仲裁作出期限和延长期限均需要以你收到的仲裁庭送达给你的《仲裁规则》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