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法律规定概述 土地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法律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所界定根据该法,劳动争议是指由于实施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纠纷,而发生的争议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调解仲裁程序以及相关时间效等内容,从而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法律依...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法律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所界定根据该法,劳动争议是指由于实施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纠纷,而发生的争议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调解仲裁程序以及相关时...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法律规定概述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法律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所界定根据该法,劳动争议是指由于实施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纠纷,而发生的争议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调解仲裁程序以及相关时间效等内容,从而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争议包括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纠纷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计算方法概述
大多数人了解劳动争议申诉的期限为一年,即《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但是,对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和“事件发生之日”两个概念,我们需要明确它们的区别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题目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而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我们可以得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 因此,我们需要注意区分“争议发生之日”和“事件发生之日”劳动争议申诉期限应从“争议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事件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当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时,应当积极搜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