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池塘腾退的补偿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款
呼和浩特市池塘腾退的补偿措施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以及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征收范围内的房地产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对于无法自行搬迁的,由拆迁单位负责搬运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农作物的补...
呼和浩特市池塘腾退的补偿措施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以及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征收范围内的房地产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对于无法自行搬迁的,由拆迁单位负责搬运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呼和浩特市池塘腾退的补偿措施
呼和浩特市池塘腾退的补偿措施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以及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征收范围内的房地产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对于无法自行搬迁的,由拆迁单位负责搬运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农作物的补偿,由双方或者与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补偿办法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指出,建设项目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影响,并尽量避免对自然景观、名胜古迹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等造成污染和破坏因此,在实施池塘腾退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征收范围内的房地产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对于无法自行搬迁的,由拆迁单位负责搬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农作物的补偿,由双方或者与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建设项目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影响,并尽量避免对自然景观、名胜古迹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等造成污染和破坏
呼和浩特池塘被子关停了
1、征收池塘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池塘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