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的执行期限 批准逮捕后家属如何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逮捕后的执行期限是指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至实际执行逮捕之日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接到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执行逮捕但是,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立即执行,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延迟执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七节关于强制措施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逮捕后的执行期限是指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至实际执行逮捕之日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接到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执行逮捕但是,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立即执行,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延迟执行法律依据...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批准逮捕后的执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逮捕后的执行期限是指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至实际执行逮捕之日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接到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执行逮捕但是,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立即执行,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延迟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七节关于强制措施的规定:
异地抓获执行逮捕的逮捕期限
第三百三十八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三百三十九条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第三百四十条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将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协作地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