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债务重组的规定 夫妻债务民法典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至第七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协商,变更原债务契约约定的内容,从而帮助债务人摆脱困境,实现债务清偿的一种法律方式具体来说,债务重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第一,自愿原则,即债务重组协议应当由债务人与全部债权人共同协商一致;第二,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至第七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协商,变更原债务契约约定的内容,从而帮助债务人摆脱困境,实现债务清偿的一种法律方式具体来说,债务重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第一,自愿原则,即债务重...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民法典关于债务重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至第七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协商,变更原债务契约约定的内容,从而帮助债务人摆脱困境,实现债务清偿的一种法律方式具体来说,债务重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第一,自愿原则,即债务重组协议应当由债务人与全部债权人共同协商一致;第二,公平原则,即债务重组方案不得损害任何单个债权人的利益第三,合法性原则,即债务重组过程中,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在实践中,债务重组通常包括延长还款期限、减少利息或本金、债转股等方式对于企业债务人而言,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债务重组保护,以便在一定期间内获得暂停还债的机会,从而有更多时间进行经营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债务人与债权人可以协议变更原债务契约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债务负担不得加重其他债权人的义务,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二十一条:债务人与部分债权人变更原债务契约约定内容的,应当取得全部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未经所有债权人同意,擅自与部分债权人变更原债务契约约定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契约第七百二十二条:债务重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债务人和全部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第七百二十三条:债务重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七百二十四条:债务重组协议一旦生效,对全体债权人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债权人不得以原债务契约为由主张权利
民法典规定债务重组协议的法律后果
与同样具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功能的破产程序相比,困难债务重组体现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与协议的过程,法律干预程度较低,与破产程序的“法定准则”及“司法主导”两大特征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是,债务重组既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活动,也应当贯彻、体现法律对缔约过程所要求的平等、自愿、互利诸原则,以均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