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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必须要有劳动关系吗(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导读:认定工伤通常需存在劳动关系,其是关键前提,如同敲门砖。劳动者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认定工伤时,一般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过,在违法转包、分包...

导读:认定工伤通常需存在劳动关系,其是关键前提,如同敲门砖。劳动者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认定工伤时,一般要证明与用人...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认定工伤必须要有劳动关系吗(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认定工伤必须要有劳动关系吗

导读:认定工伤通常需存在劳动关系,其是关键前提,如同敲门砖。劳动者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认定工伤时,一般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过,在违法转包、分包等特殊用工关系下,无直接劳动关系也可能认定为工伤。若双方对劳动关系有争议,需经法律程序确定,认定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认定工伤必须要有劳动关系吗

认定工伤这事儿,那通常得有劳动关系才行。劳动关系就像是认定工伤的一个敲门砖,是很关键的前提条件之一。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是劳动者因为工作的缘故受到了事故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在认定工伤的时候,就必须得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不过,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就像那种违法进行转包、分包的用工关系,虽然从表面形式上来看好像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但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要是双方对到底存不存在劳动关系有了争议,那就得通过劳动仲裁之类的法律程序来确定。总而言之,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工伤认定来说那可是极为重要的,可不能忽视。但同时,也有一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这就需要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到底能不能认定工伤。

二、认定工伤对劳动关系证据有啥要求

认定工伤时,对劳动关系证据有一定要求。首先,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是劳动合同,它明确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若没有劳动合同,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这能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体现双方存在实质用工关系。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表明身份的证件也很关键,可证实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身份。考勤记录同样重要,能反映劳动者的工作出勤情况,体现与用人单位的工作联系。此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作为证据,但证明力相对较弱。总之,这些证据需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充分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从而为工伤认定提供坚实基础。

三、没有劳动关系就不能认定工伤了吗

不是的。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在特殊情形下,即便不存在典型劳动关系,也可能认定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此外,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也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劳动关系认定工伤的限制,主要是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只要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即便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进而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当探讨认定工伤必须要有劳动关系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劳动关系确实是认定工伤的重要前提,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要点。例如,即使确定了劳动关系,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如劳动者自身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况,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就算具备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后续的工伤赔偿流程也较为复杂,包括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等。要是你对认定工伤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具体界定、特殊情况的处理,或者工伤赔偿等问题仍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认定工伤必须要有劳动关系吗(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

在劳动工作的过程中,总有人会因工作而受伤,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工伤,工伤的确认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工伤确认劳动关系必须存在,没有看懂关系也很难确认工伤,因此,大家在参加工作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留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防止工伤发生以后,难以确认。但是具体该如何确认工伤发生时的劳动关系,其实可以一起去讨论下。

一、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可是,国家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在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合时,其要求认定工伤往往受到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阻碍,这时,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作为,还是由其他部门来作为,成为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难题。

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定权力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但对于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确定”,在以下法律条款中又有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也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以上规定均要求在认定工伤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首先要“确定”受伤职工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可是,要求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情况下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确实很难。为此,劳动保障部在2005年又下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系统地明确了劳资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及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参照凭证”。再之后,一些省份也针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中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如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明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能初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及符合工伤认定申请其他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

以上均要求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首先“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对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而言,由此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往往因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引发争议,主张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方会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将其告至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另一方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的前提是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确认劳动关系之诉的权力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于是,职工受到伤害后,往往就工伤认定的同时因劳动关系需要确认而难以应对诸多诉讼,苦不堪言。与此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了避免行政官司,也只好将事实劳动关系不甚明了的工伤认定先“中止”或者干脆“终止”了事。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其实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

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其实我们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维权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有劳动关系就其实我们应当有劳动合同”。

国家之所以在立法中如此强调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甚至有人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俗话说“口说无凭”,现实中大量劳动者吃亏就吃亏在没有证据。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反映,是最有利的证据。“白纸黑字”的劳动合同是劳动仲裁、法院做出判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凭据之一。

因此,勇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工伤确认离不开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也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劳动关系明确,根据劳动法要求进行工伤的确认和鉴定以后就其实可以根据赔偿的标准得到工伤的赔偿了。因此,确认工伤劳动关系是前提和根本,因此大家也要积极的配合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作,确保后续的和工伤有关的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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