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程序有哪些(强制执行是怎样的?律师告诉你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的程序、流程)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一十三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三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一十六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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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怎样的?律师告诉你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的程序、流程
我们把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需要哪些材料可参见本人写的《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律师告诉你要准备哪些材料》、《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律师来教你,文中附上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模板》等文章)交到法院,法院执行局收到材料后,事情基本上都不用申请人参与,法院怎样执行,申请人都是不清不楚的,那么法院怎样对案件执行呢?下面律师结合实践经验告诉你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怎么操作。
首先,要审核立案。法院一般会在一周内进行审核立案,在实践中一些特殊情况,如季度末、年底这些结案考核期,法院把立案时间顺延到下个季度或下一年,因为期末接新案,考核率就下来了。
其次,立案后,案件分类,并分到具体的执行法官手上。案件分类一般会分为繁杂的案件、简单的案件、有财产的案件、无财产的案件等,分类的好处在于根据不同案件确定执行思路。然后每一个案件会分到指定的法官团队,并且会向申请人提供执行法官团队的联系方式。
接下来,查询、处置财产,采取措施。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等财产,查到了财产就采取冻结、变卖等处置措施。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必须进行核实并且将情况记录在卷,所以申请人要尽量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人身线索。如果第一轮没有查到财产,一般会进行第二轮查询。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罚款、拘留等措施。
最后,结案。经过查询、处置、采取措施流程,有如下结果: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后,就会执行完毕结案。2.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的,案件会签执行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结案。3.没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以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待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再恢复执行。
以上,就是一个案件经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的整个过程,一般来说,整个执行过程少则1、2个月,多则半年甚至半年以上,所以说,案件打赢了只是开局,强制执行又是一段漫长的流程,光靠等肯定是不行的,在了解强制执行的基础上,也需要申请人协助执行法官,推进强制执行的效率。
本文作者为许世荣律师,现供职于德恒律师事务所,曾在珠三角某法院执行局任职多年,处理过1000余宗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拥有丰富的案件经验,尤为擅长强制执行类、知识产权类、刑事类案件。本文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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