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被判买卖无效怎么办理(【房产买卖纠纷】儿子偷卖房产)
导读:房子买卖被判定无效后,操作步骤如下:双方互相返还因交易取得的财产,已办产权变更登记的要变回原主;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担责,判断过错需综合考量交易...

房子买卖被判买卖无效怎么办理
导读:房子买卖被判定无效后,操作步骤如下:双方互相返还因交易取得的财产,已办产权变更登记的要变回原主;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担责,判断过错需综合考量交易行为;若双方在返还财产和担责上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诉讼,期间要保存好合同、付款凭证等交易证据以维护权益。一、房子买卖被判买卖无效怎么办理
当房子买卖被判定为无效之后,你得按照以下这些步骤来操作。
首先,这双方得把通过这次交易拿到的财产给互相返还回去。就像那个买方,得把房子给还回去,而卖方,就得把购房的钱给退回来。要是这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的变更登记了,那还得去办理变更手续,把产权变回原来的那个人。
接着,因为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损失,得由有过错的那一方来承担赔偿的责任。在判断过错的程度的时候,得把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各种行为都综合起来考虑一下。
要是双方在返还财产和承担赔偿这方面没办法协商出一个一致的结果,那就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做出裁决。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好好保存好跟交易有关的所有证据,像是合同、付款的凭证、沟通的记录之类的,这些证据可重要,能帮你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你都能有足够的依据去处理。
二、房子买卖被判无效后赔偿问题咋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后,赔偿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
首先,依据《民法典》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其实我们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其实我们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卖方有过错,比如故意隐瞒房屋产权存在问题等,需返还买方购房款,并赔偿买方因合同无效遭受的直接损失,如装修投入、购房款利息等。
要是买方有过错,例如明知房屋不符合交易条件仍购买,卖方同样返还购房款,但买方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若双方都有过错,像都未仔细审查房屋相关情况,就需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实践中,损失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受损方应积极收集能证明损失的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房子买卖被判无效后损失该谁承担
房屋买卖被判无效后,损失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其实我们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其实我们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产权存在重大瑕疵导致合同无效,卖方存在过错,需赔偿买方因购房产生的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损失。要是买卖双方都对合同无效有过错,比如买方明知房屋产权有问题仍购买,双方就需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如各自承担一半因合同无效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当遇到房子买卖被判买卖无效怎么办理的情况时,后续还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关注。比如,无效判决后房屋的返还问题,究竟该如何操作,是原房主直接收回,还是要遵循特定程序。还有购房款的退还,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利息又该如何计算。这些都是与房子买卖被判无效紧密相关的事项。要是你在面对这些后续难题时感到迷茫,不清楚具体的法律流程和应对策略,那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房产买卖纠纷】儿子偷卖房产
购房当时小沈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庭审过程中,其无法说清购房款的来源,小沈无法提供有老杜签名的购房收条,以证明其曾经向老杜付过房款。庭审过程中,小沈的代理人也认可房产买卖档案中过户材料中所有签名并非老杜所签。小沈所持房产证为2009年6月案件受理后遗失补办的,原始产证在小杜处,双方不存在租赁关系。案情简介
老杜和妻子马阿姨居住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房屋内,该房原为老杜单位分配公房,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为产权房,房产登记在老杜名下。
2009年7月初,老杜和马阿姨突然收到儿子的前女友小沈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声称其为上述房屋的产权人,要求老杜和马阿姨搬离此房屋。同年7月底小沈带人上门骚扰,再次要求老杜和马阿姨搬离系争房屋,并扬言要换锁并砸毁屋内物品。
在律师指点下,老杜到上海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上述房产于2005年以买卖方式过户至小沈名下。老杜夫妇认为事有蹊跷,遂找来儿子小杜盘问。小杜称2005年1月,因与女友小沈生活开销需要用钱,拿着老杜身份证和房产证拿去交易中心,找来与老杜长得相像的一老者冒名,将房产过户到女友名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26万元已被两人挥霍一空。
老杜夫妇心急如焚,找到律师代理此案。通过梳理案件,了解到老杜从未至浦东房产交易中心买卖过此房屋,交易中心存档的买卖合同、收条及房产登记申请书中的签名均不是老杜所签,其也未与银行签订过借款协议,从未收到过小沈支付过的任何购房款项。儿子小杜手中保留了登记为小沈的房产证原件,平时由小杜归还银行欠款。
基于掌握的本案证据,老杜及马阿姨起诉儿子小杜和小沈,要求确认2005年1月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小沈撤销系争房产中已存在的银行抵押贷款登记。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诉请,原告及被告均未上诉。老杜和马阿姨终于保住了赖以栖身的唯一住房。
办案思路及心得
一、本案是买卖关系还是房屋租赁关系。
小沈代理人辩称,小杜开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故动员父亲出售房款筹集款项。首付是现金支付,小杜代收的,贷款部分也提供给小杜了。考虑到是朋友父亲,所以房产过户后,以房屋租赁费用抵充部分借款,房屋仍由老杜夫妻居住。现房产登记在其名下,老杜夫妻是事实租赁关系。
对于银行还贷所用借记卡在小杜处,小沈代理人称,考虑到是朋友父母,所以房产过户后,以房屋租赁费用抵充部分借款,房屋仍由老杜夫妻居住。
小杜否认了收到过前女友房款及借款的事实。
购房当时小沈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庭审过程中,其无法说清购房款的来源,小沈无法提供有老杜签名的购房收条,以证明其曾经向老杜付过房款。庭审过程中,小沈的代理人也认可房产买卖档案中过户材料中所有签名并非老杜所签。小沈所持房产证为2009年6月案件受理后遗失补办的,原始产证在小杜处,双方不存在租赁关系。
二、银行借款由谁偿还的问题。
我们认为,小沈虚构房屋买卖事实,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取得银行的贷款。
小沈办理房产的贷款抵押手续,使产权人老杜的房产权力受到了部分限制,由于买卖合同无效,应由小沈涤除系争房产的抵押登记。
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系争房产在小沈涤除系争房产的抵押登记后,配合老杜和马阿姨办理系争房产登记至二人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