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赔偿原则有哪些(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导读: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原则涵盖:全面赔偿,确保受害者因侵权所受全部损失获赔;法定赔偿,损失难确定时,法院依侵权情节裁量赔偿额;及惩罚性赔偿,针对恶意且严重侵权,...
商标侵权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导读: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原则涵盖:全面赔偿,确保受害者因侵权所受全部损失获赔;法定赔偿,损失难确定时,法院依侵权情节裁量赔偿额;及惩罚性赔偿,针对恶意且严重侵权,赔偿额可判一至五倍,以示惩戒。一、商标侵权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关于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全面赔偿原则,这意味着其实我们应当对受害者因为侵权行为而所遭受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是法定赔偿原则,当损失状况难以查证时,其实可以由司法机关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程度,通过审判程序来决定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
最后是惩罚性赔偿原则,对于那些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其实可以按照上述方法来确定赔偿金额,其数额在一倍至五倍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恶意抢注他们已经广泛使用并产生了一定影响力但尚未获得正式注册的商标;
2.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上模仿或抄袭他们虽然还未在我国注册但已广为人知的驰名商标,抑或是跨类别在其他商品领域重复使用已在中国境内成功获得注册的驰名商标;
3.未经授权擅自注册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益的商标;
4.把他人的商标注册成自己的商业标识或企业名称;
5.将别人的商标注册为自家公司的网络域名;
6.在先前商业标识的装饰设计中过分突出或滥用,对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了损害;
7.将他人正在使用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视为近似,从而实际上侵犯到了他人的商标专有权;
8.以欺骗的方式模仿或者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
9.明明知道侵犯了他人商标使用权的商品仍然予以销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侵权的定义及判定方式有哪些类型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或者实施其他任何可能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主要其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首先,需要考虑混淆可能性的问题。如果相关公众在看到涉嫌侵权的商标时,可能会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解,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其次,需要比较涉嫌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字形、发音、含义、图形的构图以及颜色等多个方面的相似程度;再次,需要考察商品或服务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包括它们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以及消费者群体等因素;此外,还需要考虑侵权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观态度,即他们是否明确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最后,还需要审查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看看它是否在商业活动中被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总的来说,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全面考虑上述多种因素。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原则涵盖:全面赔偿,确保受害者因侵权所受全部损失获赔;法定赔偿,损失难确定时,法院依侵权情节裁量赔偿额;及惩罚性赔偿,针对恶意且严重侵权,赔偿额可判一至五倍,以示惩戒。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意味着存在过错的话,才能够进行一个商标方面的侵权责任的认定,并且获得赔偿,这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商标法当中的53条,还有就是实施细则当中的43条的明文的规定。一、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实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实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其实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二、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
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2、被侵权人也其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其实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其实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其实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个民事方面的责任的承担,进行一个准确的规则原则的话,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的普通老百姓并不能够了解非常的清楚,而商标权的一个侵权的话,就是有过错才会被要求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