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被撤销还能重新认定吗(人社局认定工伤又撤销怎么办)
导读:工伤认定被撤销后通常能重新认定。当事人对原认定决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定被撤销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原认定决定的社保行政部门所在地人...
工伤认定被撤销还能重新认定吗
导读:工伤认定被撤销后通常能重新认定。当事人对原认定决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定被撤销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原认定决定的社保行政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重新认定,要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及医疗诊断等相关材料。社保行政部门会审查并重新决定,过程与初次相似,满足法定条件可维护当事人权益。一、工伤认定被撤销还能重新认定吗
工伤认定被撤销后,通常是能够进行重新认定的。
在法律范畴内,当当事人对原先的工伤认定决定存在异议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倘若工伤认定不幸被撤销,当事人便可在特定的时间期限内,向作出该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交重新认定的申请。
在申请重新认定时,务必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其中就包括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详细的医疗诊断证明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这些新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并且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的事实依据,重新作出认定决定。
重新认定的整个过程与初次认定较为相似,不过会充分考虑之前导致工伤认定被撤销的原因等各种因素。
总的来说,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工伤认定被撤销后是完全其实可以通过重新认定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二、工伤重新认定有哪些关键的法律要点
工伤重新认定主要有以下关键法律要点:
首先是申请期限,一般需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超期可能丧失权利。
其次是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等都有权提出。
再者是法定事由,要有证据证明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等情形,比如新发现能改变工伤认定结论的关键证据。
重新认定需向作出原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提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新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工伤认定结论的决定。
三、工伤认定重新认定有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重新认定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是事实不清。即原工伤认定所依据的事实存在重大遗漏或错误,比如对事故发生经过的认定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影响工伤认定结论。
二是证据不足。原认定所采信的证据不充分、不确凿,新的证据能够对原证据链条产生重大冲击,足以改变原有结论。
三是适用法律错误。例如在认定过程中错误适用工伤认定的法律条款,导致认定结果错误。
四是程序违法。如工伤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决定时,未遵循法定程序,像未依法进行调查核实、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等。当存在上述情形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对工伤认定进行重新认定。
当探讨工伤认定被撤销还能重新认定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背后还有诸多值得关注之处。工伤认定被撤销后,若存在新的证据或符合法定条件,是其实可以重新认定的。但重新认定的过程并不简单,需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不同情形下的时间限制有所不同。而且,重新认定时所依据的材料和证据必须更加充分、准确。倘若你正面临工伤认定被撤销的状况,对重新认定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存在疑问,别再迷茫,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撤销工伤认定还能重新申请吗
其实可以。只要是在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之内,其实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可以。只要是在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之内,其实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