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前置(劳动争议案件|诉请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法院不予处理)
一、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前置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

一、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前置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目前常见的纠纷,而涉及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渊源纷繁复杂,作为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员也经常对此不能清晰地掌握,以下为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蓝箭律师网在上文为大家进行了相关的解释,如果大家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首先需要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成功然后才能进行诉讼,这就是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不能颠倒顺序。需要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前置拓展阅读

劳动争议案件|诉请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法院不予处理
案件概述
再审申请人孙明鑫因与被申请人北京赛博互动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博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终8250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于2018年9月入职赛博公司担任策划岗位,工作兢兢业业,几乎每天加班,赛博公司从未支付加班费。2019年8月14日赛博公司通知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一、二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北京高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孙明鑫未就该项诉请提起仲裁,该项诉请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处理。关于延时加班工资及休息日加班工资,孙明鑫提交的钉钉打卡记录仅能显示上下班打卡时间,未能显示加班的具体情况,微信聊天记录亦不足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综合在案证据,一、二审所作认定和处理并无不当。综上,孙明鑫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本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2021)京民申61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孙明鑫的再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