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的法定上限是多少元(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元)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赔偿上限五百万,赔偿额通常据实际损失定;损失难定则参考侵权收益;两者均不明时,可参照商标许可费倍数。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者,赔偿额可在此...
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的法定上限是多少元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赔偿上限五百万,赔偿额通常据实际损失定;损失难定则参考侵权收益;两者均不明时,可参照商标许可费倍数。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者,赔偿额可在此基础上增一至五倍。一、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的法定上限是多少元
关于商标侵权行为之赔偿金额设定,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其最高额度为五百万人民币。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将依据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确定;若实际损失无法准确衡量,则可参考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取的不当收益进行计算;倘若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方的获益均无法精确计量,则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适当倍数来合理确定赔偿金额。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者,可在依照上述方法计算出的赔偿金额基础上,再增加一至五倍作为最终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恶意抢注他们已经广泛使用并产生了一定影响力但尚未获得正式注册的商标;
2.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上模仿或抄袭他们虽然还未在我国注册但已广为人知的驰名商标,抑或是跨类别在其他商品领域重复使用已在中国境内成功获得注册的驰名商标;
3.未经授权擅自注册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益的商标;
4.把他人的商标注册成自己的商业标识或企业名称;
5.将别人的商标注册为自家公司的网络域名;
6.在先前商业标识的装饰设计中过分突出或滥用,对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了损害;
7.将他人正在使用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视为近似,从而实际上侵犯到了他人的商标专有权;
8.以欺骗的方式模仿或者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
9.明明知道侵犯了他人商标使用权的商品仍然予以销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侵权的定义及判定方式有哪些类型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或者实施其他任何可能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主要其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首先,需要考虑混淆可能性的问题。如果相关公众在看到涉嫌侵权的商标时,可能会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解,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其次,需要比较涉嫌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字形、发音、含义、图形的构图以及颜色等多个方面的相似程度;再次,需要考察商品或服务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包括它们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以及消费者群体等因素;此外,还需要考虑侵权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观态度,即他们是否明确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最后,还需要审查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看看它是否在商业活动中被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总的来说,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全面考虑上述多种因素。
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赔偿上限五百万,赔偿额通常据实际损失定;损失难定则参考侵权收益;两者均不明时,可参照商标许可费倍数。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者,赔偿额可在此基础上增一至五倍。
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元
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主要看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是多少。如果实际损失很难算清楚,就看侵权人的非法所得是多少。如果这两个都算不清楚,那就按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估算吧。如果是恶意侵权,赔偿金额其实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到五倍。此外,赔偿还应包括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一、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元
关于商标侵权赔偿的具体标准,并无固定的数额可供参考。通常情况下,需根据权利人由于遭受侵权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加以确定;若实际损失无法准确衡量,亦可据侵权责任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取的相关利益为依据进行评估;倘若损失或利益仍无法确切计算,则应参照与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相仿的倍数合理设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益者,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而言,可在依照上述方式初步确定赔偿数额之后,在此基础之上再乘以一至五倍不等的系数。
同时,赔偿数额还应涵盖权利人为遏制侵权行径所付出的各项合理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不固定,通常依据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若损失难以计算,可参考侵权者非法所得。若仍无法精确,可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相似倍数估算。对于恶意侵权,赔偿额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一至五倍。同时,赔偿还应包括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
二、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有
对于商标侵权赔偿的核算方式,须遵循以下三条标准:
第一,侵权行为人为获取侵权收益所付出的代价;
其次,被侵权方由于遭受侵权事件所承受的经济损失;
最后,法定赔偿体系。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三、商标侵权赔偿10万元怎么判
关于商标侵权赔偿额度定额为十万元人民币的裁决结果,其考量要素通常囊括如下几个方面:首要的是,考量侵权行为本身的性质特征,例如是否属于故意为之的严重侵权,抑或是无意之举的轻微侵权;然后,评估侵权方的企业运营规模、业务范围以及侵权持续的时间长度;进一步地,考量被侵犯商标的知名度、良好口碑以及潜在市场价值;最后,考察侵权行为给商标权利持有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如市场份额的大幅度缩减、商业信誉的受损程度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遵循“填补原则”进行裁定,即尽可能弥补商标权利持有者的经济损失。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商标权利持有者的实际损失远远超出了十万元人民币,或者侵权方从中获取的利润已经超过了十万元人民币,并且这些证据得到了充分的证实,那么裁决的赔偿金额很可能会相应地上调。然而,如果证据并不能够支撑更高的赔偿诉求,那么十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额度就有可能得以维持不变。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不固定,通常依据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若损失难以计算,可参考侵权者非法所得。若仍无法精确,可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相似倍数估算。对于恶意侵权,赔偿额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一至五倍。同时,赔偿还应包括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