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可以双得吗(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可以双赔吗)
导读:在工伤赔偿那事儿里,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可不能一起拿。停工留薪其实就是工伤误工费的另一种给法,目的是让员工在工伤期间的收入不打折扣。这段时间呢,员工的工资和福...

工伤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可以双得吗
导读:在工伤赔偿那事儿里,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可不能一起拿。停工留薪其实就是工伤误工费的另一种给法,目的是让员工在工伤期间的收入不打折扣。这段时间呢,员工的工资和福利都跟原来一样,单位得按时给发。就好像员工虽然受伤了,但钱不会少拿,能安心养伤。所以呀,这两者不能都拿,得根据规定来,不能多拿一份钱。一、工伤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其实可以双得吗
在办理工伤赔偿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发现,误工费与停工留薪这两项费用无法同时得到。实际上来讲,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其实可以被理解为是对于因遭受工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期间所产生的误工费的一种补偿方式。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本享有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每隔一段时间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误工费和停工留薪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关于工伤事故中关于误工费用与停工留薪的定义及其区别方面,存在如下明确的解读:
首先针对误工费而言,这是就因劳动者遭受伤害而失去其正常劳动能力,进而导致其收入水平下降的情况所给予的经济补偿。
其次,对于停工留薪的概念,它特指在工伤职工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其原本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既定标准逐月进行发放。
至于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往往会受到劳动者的收入状况以及误工时长等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相应的差异性。
最后,停工留薪期限的设定,通常依据劳动者的病情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区别在哪
工伤之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实则为同一概念,仅因其称谓略有差异而已。二者皆针对因遭受工伤而需暂停工作并接受治疗的劳动者,旨在确保其在停工留薪期间仍能享有原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保障。误工费通常被视为民事侵权领域中的术语,而停工留薪期工资则为工伤保险领域所特有的表述方式。在具体计算时间以及待遇标准方面,均依据受伤劳动者的伤势状况及其治疗进展进行相应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工伤赔偿中,误工费与停工留薪往往不可兼得。停工留薪实质上是工伤误工费的另一种补偿形式,保障员工在工伤期间收入不受影响。此期间,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定期发放。

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可以双赔吗
在某些情况下,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待遇可双重补偿。若两者重叠,当事人有权主张。但员工因第三方伤害申请工伤认定时,若已提起民事诉讼或获民事赔偿,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可能不受理或不予认定,法院不支持。在冲突情况下,员工已从他人获误工费赔偿,可按最高原则要求赔偿差额部分。一、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其实可以双赔吗
在某些情况下,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待遇其实可以得到双重补偿。
若两种权益发生碰撞重叠时,当事人完全有权利主张并享有这两项权益。
倘若员工由于第三方责任而遭受了人身伤害,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基于员工或其家属已经向第三方提起了民事诉讼或是取得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这样的理由,对工伤认定申请予以不受理或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那么,在此情形下,法院将不会给予支持。
遵循民事范围内的填平原则以及实际赔偿原则的精神,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存在冲突并产生交集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已经从他人那里获得了误工费赔偿,那么照最高原则处理,即其实可以就所得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要求赔偿(补充)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其实可以双得吗
误工费和停工留薪不能双得。
1、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2、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其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即该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3、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其责任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因此,受伤职工不能同时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其实可以双赔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