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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变动总价合同怎么写)

属于无法生产类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性质不同:总价合同,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单价合同亦称...

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变动总价合同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变动总价合同的今日更新,以期为大家带来新的启示。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变动总价合同怎么写)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

属于无法生产类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性质不同:总价合同,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单价合同亦称“单价不变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类不同: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怎么写

法律分析:可变总价合同又称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根据图纸、法规和规范,按现行价格计算,得出包含所有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这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通货膨胀等原因造成所用人工、材料成本增加时,可根据合同约定相应调整合同总价。当然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等工程条件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测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1年以内)。

1、概念:总价合同,作为一类非典型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2、分类: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FFP)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

3、特征: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为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请问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

单价合同亦称“单价不变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

2、分类不同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FFP)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

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特点不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以后者为准.即单价优先。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变动总价合同怎么写)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变动总价合同”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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