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公共财物规定有哪些(破坏公共设施=触犯法律法规)
一、刑法对公共财物规定有哪些《刑法》上的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

一、刑法对公共财物规定有哪些
《刑法》上的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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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公共财物规定有哪些拓展阅读

破坏公共设施=触犯法律法规
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在保障了城市正常运转的同时,也给群众生活带来了方便。群众对待公共设施的态度,能够反映一座城市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但就在人文居住环境日益改善的今天,就是有个别道德素质不高的人,不顾及城市建设成果,大肆破坏公共设施,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环境面貌。
10月4日,甘德县公安局柯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位于甘德县体育公园内的多处景观灯被无故砸毁破坏,严重影响了公园整体环境面貌。柯曲派出所接警后高度重视,通过走访调查取证,最终锁定了违法人员身份。因违法人员属未成年,经警方批评教育后,由监护人对公园内破坏的景观灯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后照价赔偿。
此类行为,不仅仅是个别设施被破坏的现象,更是折射出了素质问题。个别群众不仅没有树牢城市主人翁意识,反而用暴力让这座城市的“美丽面孔”受着伤害,不仅给城市抹黑,更是让城市文明蒙羞。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我们既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充当好主人公和管理者,对此类不文明现象坚决说“不”,共同努力,让我们的生活居住环境越来越美、越来越舒适。
民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供稿:柯曲派出所
编校:更藏姐
审核:格泽昂秀
签发:戴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