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许可证怎么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及流程)
一、医疗许可证怎么办理(1)申请与初审批: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卫生局在收齐全部申报材料后,如同意由县卫生局向申请开办医疗...

一、医疗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与初审批: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卫生局在收齐全部申报材料后,如同意由县卫生局向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同意应给予书面答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为:诊所及与相关规模的医疗机构为6个月;门诊部或其它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为1年;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为2年;
(2)执业登记: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内向县卫生局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各1份及影印件各两份,(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由登记机关存档)
2)《任职履历表》一式两份
3)卫生技术人员应填报《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影印件各一式两份;
4)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应填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品种申请表》一式两份
5)《资信证明》一式两份;
6)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应有《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申请执业回执》一式两份;
7)合伙或者联营应有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影印件一式两份;
8)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科室设置情况一式两份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一式两份
10)《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一式两份
11)卫生技术人员健康体检证明每人影印件一式两份;
12)《申请应聘社会医疗人员审批表》四份
1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
14)《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一式两份
15)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一式两份
16)医疗机构用房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一式两份
17)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科室设置一式两份
二、申请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批准开业行医,会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分别要求办理不同的手续,所以大家在办理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蓝箭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蓝箭律师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医疗许可证怎么办理拓展阅读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及流程
想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而言,办理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资质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到底要如何办理?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博悦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
受理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办理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相关部门受理审查(材料补齐补正)
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审核、现场验收、技术审查、综合评定)
审批决定
办结制证
所需申请材料: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电子版材料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应符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类代号名称)
质量负责人简历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房产不得为住宅。原则上应提交经营场所及库房的房产证(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的,需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如确实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提交房产证的,可以提交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机构、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使用证明》
营业执照
关键岗位人员证明材料:【经营诊断试剂】主管检验师或检验学相关专业人员1人以上(含1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简历;【经营植入介入类器械】医学相关专业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经营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的人员身份证明、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