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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8日劳荣枝公开审判判决结果(劳荣枝案二审8月18日在江西高院开庭!劳荣枝究竟做了什么?)

这起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劳荣枝不仅身上背负了七条人命,而且面对种种证据与证人指控,她竟然还说自己没有杀人,而是被人胁迫了。如此厚颜无耻,让旁人看了都觉得愤愤不已。...

非常感谢大家对2024年8月18日劳荣枝公开审判判决结果问题集合的关注和提问。我会以全面和系统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并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思路。

2024年8月18日劳荣枝公开审判判决结果(劳荣枝案二审8月18日在江西高院开庭!劳荣枝究竟做了什么?)

2024年8月18日劳荣枝公开审判判决结果

这起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劳荣枝不仅身上背负了七条人命,而且面对种种证据与证人指控,她竟然还说自己没有杀人,而是被人胁迫了。如此厚颜无耻,让旁人看了都觉得愤愤不已。受害者家属更是难受,一审劳荣枝已经被判了死刑,二审在2022年8月18日进行,现场审判十分激烈,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果,足以说明这起案件有多么复杂。杀一个人容易,定一个人的罪却如此困难,实在值得大家深思。

劳荣枝案件回顾。

从1996年至1999年,四年内劳荣枝与法子英先后去了南昌,温州,常州,合肥4个地方作案,最后导致7人死亡,其中还有一名是小孩子。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作案时被警方抓获,劳荣枝趁机逃跑,当年11月份法子英因涉嫌抢劫,杀人,绑架等罪名被判死刑,12月份执行实行。

过了20年,也就是在2019年11月份,劳荣枝在厦门被抓获。2020年12月份,该案件展开了第1次审判,审判时劳荣枝表示承认自己有抢劫,绑架等罪名,不过从来不敢杀人,从小到大连鸡鸭都没有杀过,杀人更是不可能,自己不敢去做这种事,人要懂得感恩,每一句话都好像在说自己被冤枉了。

而且还跟受害者家属道了歉,不过受害者家属表示道歉,没有任何意义,只希望劳荣枝能够得到重判。这起案件跨越年度太长了,正是因为如此,劳荣枝才有不认罪的勇气。不过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会放过一个恶魔。就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人都不相信劳荣枝没有罪,只有其家属在为劳荣枝辩解。

劳荣枝案二审8月18日在江西高院开庭!劳荣枝究竟做了什么?

根据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透露来看劳荣枝案的二审将于2022年的8月18日,在江西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劳荣枝在被抓捕之前跟随他当时的一个男朋友法子英在多地犯下了4起绑架抢劫甚至杀人的犯罪案件。而1999年的时候,她的男友法子英就被抓获了。劳荣枝却在外面逃亡了大概20年左右,终于在2019年12月的时候,在福建厦门被警察逮捕。

在2021年9月9日的时候,江西省南昌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就依法对劳荣枝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了一审的公开宣判,最终以被告人劳荣枝犯了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数罪并罚的结果并决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处罚,但是劳荣枝却表示不服,提出要上诉。法院根据调查认为被告人罗荣芝当时与自己的男友一伙进行了非法剥夺被害人的生命,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并且以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行了一系列非法手段抢占被害人的财物,也构成了抢劫罪,甚至勒索财物为目的进行绑架被害人也反成了绑架罪。

劳荣枝其实在这些案件中有同犯,但是自己也是属于主犯,所以也应该按照他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在牢笼中被抓捕归案之后,也是如实的阐述了自己在绑架的事实,也很坦白。表示自己也曾故意杀人,导致了5人死亡并且抢劫导致一人死亡,绑架也导致一人死亡。犯罪的情节非常的严重,手段很残忍。然后龙龙吃饭下了如此罪行,法院给予出的判决即死刑,但是被告人在得知审判结果之后却不服表示要提出上诉。在庭审的过程中,他反复进行辩解,说自己也是受害人。在当时他已向被害人的家属进行了之前,但是他也在提升中称自己也是被利用被胁迫的,因为她的男友法子英曾对他进行殴打,并遣胁迫他,他想过逃跑,却不知道怎么解救自己。

牢笼之案的二审时间也很快就到来了,法院最终肯定能够给予一个非常公正公开的结果让被害人家属都安心让我们等待那一天判决的结果。

劳荣枝案二审为什么不公开直播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为您做出如下解答。劳荣枝二审会直播的,8月18日上午9点半,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二审将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每经AI电视正在直播。

8月15日上午9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定于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在该院第四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旁听法庭设在本院三楼第九审判法庭,以视频的方式旁听。该旁听法庭共设32个旁听席位。

8月18日上午9:30分,劳荣枝案二审将在江西高院开庭审理。该案有哪些重点问题值得关注?庭审时可能会出现哪些控辩焦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也采访了劳荣枝案一审被告人亲属委托的律师周兆成律师。周兆成律师认为即将到来的二审庭审非常值得期待,“关于疑罪从无原则的司法适用,劳荣枝是否有杀人合谋,是否参与杀人,这将会是二审控辩双方的主要焦点

劳荣枝能否推翻原判

三年七命,潜逃20余年,全国瞩目的劳荣枝二审案于8月18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时劳荣枝被判死刑,那么二审是否有改判的可能,我们深入分析一下。

1.什么情况下可能出现改判?

首先想要在二审改判,那么必备的条件包括两点,一是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二是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其他的因素,一般还包括有认定罪名明显错误,改判后不会加重原判罚的;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这种情况一般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那么劳荣枝案是否有上述情况呢?目前根据已知信息,劳荣枝案律师主要针对一审判决中提出的11项异议进行举证质证,其中“一审法院的合议庭组成程序违法”、“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是否充分”、“劳荣枝系主犯还是从犯”等,说实话均有被推翻的理论可能,毕竟案件年代过于久远,只能从一些案件细节去分析真相。

2.本案的焦点之战

仅从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在没有全新证据曝光之前是不存在改判可能的。

首先一审结果中的三个罪名,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全部都有致人死亡的情结,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六十三条、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随便一个单拎出来都是可以处无期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的罪名,因此一审判决死刑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本案最大的悬疑点,就是关于劳荣枝主从犯的问题,一审中,判决其不存在主从犯区分的依据,是劳荣枝在命案中发挥的作用,诱骗受害者、亲手捆绑、甚至有可能亲手勒死两名犯人致其死亡,当然这里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我们不能认定就是她亲手杀死,即使案件还原无限度接近这个答案,也不能在没有实质性证据前坐实,但这丝毫不影响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事实。

第三,是我最担心的一个点,劳荣枝声称的“被胁迫”,其实一审中是根据客观事实做的主观推导,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配合上当初的年代属性,如果我们单一的判断说有报警机会但没有报警,就认定其没有受到“胁迫”,可能会有失公允。毕竟精神洗脑依然处于我们不太能完全解释的一个领域,是否会有反转客观来讲不好下定论。

但关于这个问题我从另一个角度给出一个看法,当初法子英落网后大包大揽所有罪名,怎么看都是想给劳荣枝脱罪,一个对所有的受害人都冷酷无情,残忍暴戾之人,却对劳荣枝关护有佳,行为上真的无法判定说是劳荣枝被“胁迫”。至于最终结果如何,我们静待法院判决。

3.二审能否为“终局之战”?

程序上虽然有再审的可能,不过这需要国家检察机关帮忙抗诉。但是在案件事实清晰的情况下,可能性微乎其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只有在符合五种前提下才有可能启动再审,分别为:有新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判决证据认定不足、适用法律严重错误、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和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之嫌。

综合来看,劳荣枝案牵连慎广,关注如此聚焦,基本没有可能出现这些情况,因此,二审结果,很大概率就是最终判罚,基本很难出现再审可能,因此,这一战,就是劳荣枝最后的挣扎。

劳荣枝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劳荣枝的犯罪行为非常严重,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被告人伙同他人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采取暴力和胁迫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犯罪中起主要的作用,是主犯,应该按全部的罪行处罚。尽管她有坦白罪行的行为,但是不足以从轻处罚。

劳荣枝在福建省厦门市被逮捕;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案提起公诉,并交给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在2020年12月21日以及22日的开庭审理中,劳荣枝当庭翻供,表示自己没有和法子英合谋,并且杀人也不是自己的本意,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的,是受害者,而且还否认了部分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为,劳荣枝当庭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22日17点36分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将另行择期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法[1999]217号):

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内容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劳荣枝案可能的结局

劳荣枝被判处死刑,距离法子英被捕并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二十二年。劳荣枝回答检方讯问态度强硬不配合,推翻供述,她和法子英究竟是情侣和合伙杀人关系。

劳荣枝背负着七条人命,隐姓埋名二十年,这二十年间,她过着毫无心理负担的逍遥生活,对于这个女魔头来说,那七条人命的债,或许已经被法子英给还清了,所以她才会在法庭上谎话连篇,把所有脏水都泼给了已经执行死刑的法子英,还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称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哭得梨花带雨,妄想躲过法律的制裁。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当年法子英伏法以后,想尽一切办法将所有罪责都安在自己身上,对于劳荣枝的犯罪行为闭口不谈。假如劳荣枝真的是被他胁迫的受害者,估计法子英早就把细节告诉警方了,根本也用不着劳荣枝二十年以后来编这些故事。

跟法子英这个凶徒比起来,劳荣枝更像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魔,她对于夺取他人生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法子英之所以那么丧心病狂,正是劳荣枝在背后唆使的结果,反而是法子英有过几次良心发现,尤其是法子英唯一一次放生的刘某夫妇,也是因为劳荣枝离开出租屋以后,法子英在刘某的哀求下,放过了他们两人,并且告诉刘某丈夫:你的命是你老婆给的!这说明法子英根本就是劳荣枝控制的一个工具人,他手上的七条人命都有劳荣枝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其中还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法子英疯狂杀人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讨劳荣枝的欢心,以至于死到临头也不愿意供出任何劳荣枝的犯罪事实。

另外,试想一下,如果劳荣枝真的是一个被法子英控制的受害者,她又怎么可能以坐台女身份出去钓鱼,并且一次又一次去向被绑架者家属拿钱。既然她能够轻松离开法子英的控制,那她为何不去报警求助。而且最后一个受害者殷某,法子英供述自己去拿钱之前,交代如果没有回来,劳荣枝就杀了殷某,结果自己被捕,而殷某也死在了出租屋中。他们根本没有第三个合伙人,那么殷某只能是死于连夜逃跑的劳荣枝手上,虽然法子英后来翻供,劳荣枝也拒绝承认,但警方掌握的证据,也足以让劳荣枝伏法了。

劳荣枝如今为了保命,各种翻供各种戏精附体,对于她犯下的所有罪行一概不认,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罢了。对于这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新中国犯罪史上都排的上号的重大案件,警方是不可能冤枉一个无辜受害者的。劳荣枝这种漠视生命的恶魔,典型的反社会人格,必定会迎来法律的严惩。如今劳荣枝为了最后的生机,选择了提起上诉,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死刑上诉的审限是两个月,经高院批准的,还可以延长两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但这是案情特别复杂,而且涉及多个当事人,并且缺少决定性证据的情况,才可能一拖几个月。劳荣枝案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水落石出,法子英接受了制裁,而劳荣枝已经侥幸躲了二十年,2019年被捕后,又接受了两年的审判,对于她的累累罪行来说,这就算是中**给人生充值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劳荣枝判刑多少年

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含拍团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谈橘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法律分析:目前还没有下最终判决,2020年8月31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21日上午,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案,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将择期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丛碧首经过渗数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慧厅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为什么劳荣枝案件还不宣判

2022年11月30日上午,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2022年11月30日,江西高院在对劳荣枝案的二审宣判中指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庭审后,参加旁听的劳荣枝二哥劳声桥表示,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进行申诉。

在劳荣枝案中,负责二审的江西高院也在宣判中表明,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三条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劳荣枝案中,无论其是否提出申诉,该案都会按照前述“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审查。若该案确实存在错误或其他不宜适用死刑的情况,最高法自然会作出“不予核准”或者“改判”的处理决定。

2024年8月18日劳荣枝公开审判判决结果(劳荣枝案二审8月18日在江西高院开庭!劳荣枝究竟做了什么?)

好了,今天关于“2024年8月18日劳荣枝公开审判判决结果”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2024年8月18日劳荣枝公开审判判决结果”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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