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行为有哪些呢(重婚的表现行为都有哪些)
导读:1、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的。2、已经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3、没有与原配偶登记,但是以夫妻...

重婚行为有哪些呢
导读:1、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的。2、已经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3、没有与原配偶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但与其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一、重婚行为有哪些呢
重婚行为有:
1、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的。
2、已经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没有与原配偶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但与其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行为有什么类型
关于重婚行为的具体类别,主要包括四大类:
首先是在已有的合法配偶关系中,再度与他人进行婚姻登记并缔结新的婚姻关系;
其次是曾与原配进行过婚姻登记注册,然后在未经再次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却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
再者是在未进行过任何婚姻登记注册的情况下,便与某人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尔后又与其他异性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
最后是未曾拥有配偶,但明知对方已经存在合法配偶且与其已进行过婚姻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此前提下仍与该人进行婚姻登记进而犯下重婚罪行。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
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出现外遇情况;
2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3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二、认定重婚时其实我们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在认定重婚时其实我们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 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国家,法律禁止重婚并不惜动用刑罚手段打击重婚行为。此外,对于重婚的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也是属于无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意指无效婚姻在被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时即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也其实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