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去哪里开?(单身证明怎么开)
“未婚证明即“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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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去哪里开?
“未婚证明即“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
开单身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1.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时,房产交易部门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验明房屋所有权人无房屋共同所有人(即无配偶)、可以依法独立处置自己的财产。
单身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开具单身证明,首先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开具一个个人的未婚介绍信,一般多数民政局帮申请开具单身证明的前提必须又要未婚介绍信,未婚介绍信一般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就是居委会证明未婚所盖的公章;然后申请人可拿着居委会开具的未婚介绍信以及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申请人一般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有关处理的工作人员会让申请人一张草拟的表格,申请人根据表格的信息填好自己的相关信息内容,然后让已填好的草拟的表格和证件都交给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会依据申请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在申请人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之后后,即可办理单身证明。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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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关于“办理单身证明去哪里办”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办理单身证明去哪里办”,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