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校老师给学生补课违法吗(不是在职教师补课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犯法,但是违规。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
我很了解不是在职教师补课收钱违法吗这个话题,并且可以为您提供一系列的信息和建议。请告诉我您需要了解什么。
非在校老师给学生补课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犯法,但是违规。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
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首次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定》明确了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六种行为构成有偿补课。《规定》将有偿补课的实施主体限定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是出于教师的特定职业要求。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规定》调整范围。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三种:
第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也有三种:第一,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不是在职教师补课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违法。但是首先这个代课教师要有相关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属于非法办学。其次,补习班要通过当地教育局的审核,获得办学资格,否则属于无证经营,一旦被举报,不但补习班会被取缔,而且要受到处罚。办补习班,各种班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非在职教师补课违法吗
非在职教师,可以补课。根据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而非在职教师并没有说禁止补课,所以非在职教师是可以补课的。
补课是指学生因为病假、事假或公假耽误正常上课,而造成了缺课现象之后,需要进行的补习功课的活动过程;补课是指学生在平时正常上课的情况下,学习成绩还未达到自己的理想高度,而有偿找教师进行教学的活动过程,但绝大多数补课是教育局或学校强制要求的;补课还指部分学校为了增加主课时间,在放学后私自增加1至2节课的现象。
在职老师补课并不违法,只是违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不能暑假办补习班。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违反了教育公益性原则和办学不得以营利性为目的的原则。教师应该称为社会道德的榜样和守法的楷模,有偿家教和有偿办班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具体的处理方式通常为如下五种:
1、退回补课所得,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部分,扣发当年一次性奖金;
2、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取消当年职称评审资格;
3、在全学区内通报批评,成为反面典型;
4、岗位降级或职称降等;
5、从重点学校调往普通学校或者从城区学校调往乡村学校。
老师违规补课举报的方法如下:
1、有效投诉。照片、视频、录音、书面材料等证据直接发给教育局 ;
2、实名举报。情况属实不但要吊销教师的执照,同时还有一定的刑事责任,查询所在的教育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直接举报;
3、匿名举报,投诉理由正当。留有投诉、受理与否证据以及答复意见。不满意可以向更高一级部门投诉;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非在职老师在家补课算违法吗
不是在职老师的,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应当先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首先这个代课教师要有相关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属于非法办学。其次,补习班要通过当地教育局的审核,获得办学资格,否则属于无证经营,一旦被举报,不但补习班会被取缔,而且要受到处罚。办补习班,各种班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因为非编制教师不属于教师,其补课行为为市场行为,市场行为遵循双向选择属被补课者自愿;但是如果非编制教师冒充在编教师就是违法的,可进行举报其违法行为。拿到教师资格证,只不过是具备了从业资格,可以聘用为教师。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原则,还要经过考试录用。考试录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组织考试,录用后即成为编制内的教师。即“在编人员”。录用后如果学校因超编而成为”编外人员“,实际上仍是我们俗称的”在编“人员,对其无影响,坐等空编再入编即可。
只要不是在职教师,也不是任何公职人员,国家不可能规定,给别人补习功课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古往今来也没有这样的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退休教师补课违法吗
不犯法!一个退休老师,想发挥自己的余热,用自己所能为学生补课,这本身都应该提倡,鼓励!也是知识人才的充分利用!只是有一点需要说明,学生学习的场所一定符合条件!一定保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没有任何安全隐患!这样,每个家长就可以放心让学生补课学习!社会也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
这是正当的不会犯法的因为学生需要在课余时间学习更多学生的东西所以是应该可以属于正常的
首先,退休教师不再算在职教师了,也就不需要受到补课限制!
现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
这里可以理解为两层意思: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也就说,在职教师义务奉献给学生补课,可以!想通过补课赚钱,没门!
但是,没有任何文件规定退休教师不能补课!
其次,退休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可以合法上课。
众所周知,只要没有犯错误被吊销教师资格证,那么退休教师手里都有一张教师资格证书。而正是这张证书,使教师拥有了教书资格,补课那就更不在话下了!
从今年开始,所有教辅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退休教师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是一笔宝贵财富,要利用好!
退休教师一辈子从事教学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这比教辅机构里的那些兼职大学生要专业的多了。
将孩子送给退休教师教,提升能力是可以看得见的。
第四,在身体许可的情况下,退休教师参加补课,既帮助了别人,也使自己的晚年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退休教师力所能及的在家带几个孩子,既是帮助别人,也可增加一些收入,还能活跃活跃思维,防治老年痴呆。同时也使自己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
第五,退休教师补课,赚钱已经不是他们的追求,他们更具公益色彩!
退休教师往往退休工资较高,他们衣食无忧,所有他们补课不会疯狂办班,他们的收费也相对低廉。更多的是公益性质!
我身边有很多退休教师,平时只带几个孩子,而且还不收钱。学生家长感到过意不去,会买点礼物来看望他们。
退休教师补课,补的不是金钱,是情怀!
所以,退休教师不但可以补课,而且还可以做的很好!
法无禁止即可行
在编教师由政府财务发工资,接受政府的管理。且教育局明令规定,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所以在职老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是必然的。但是退休教师已经不在教育系统的编制以内。自然也就不用接受教育系统的直接管理。这个时候退休老师就属于社会人员,根本就不必去遵守教育系统对在职教师的相关规定。有些人会说那为什么他们会有退休金?
退休金(Pension Plan),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退休金实际上就是一种劳务报酬,而这种劳务报酬只不过是延迟发放而已。并不存在在老师退休之后还有给老师发工资的这种说法。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四条,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好了,关于“不是在职教师补课收钱违法吗”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不是在职教师补课收钱违法吗”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