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办理所需条件及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编号:申请人姓名性别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大一寸)出生年月结婚时间结婚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配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编号:
申
请
人姓名性别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
(大一寸)
出生年月
结婚时间结婚证
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独生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村(居)委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盖章)
年月日村(居)委意见
配偶所在单位或(盖章)
年月日
或街、镇计生办)意见
发证机关(厅局级单位(盖章)
年月日
发证
日期
备注
申请人(签名):
注:1.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自行印刷。
2.此表一式三份,三个盖章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3.申请人填写此表,并附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
4.申请人及配偶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应分别注明双方的婚育状况。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拓展阅读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办理所需条件及材料
近日网友“Avengers”问政:
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如下:
您好,现行的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二)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三)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四)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女方未满49周岁的;(五)离婚或丧偶,符合上述(一)至(四)规定的。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双方户籍都在我省的,可以选择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下列佐证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二)现有子女的出生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收养子女的收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夫妻与子女近期二吋免冠合影照片五张;(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五)户籍地和现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住地乡(镇)或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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