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怎么办理 出入境手续怎么办理(出入境办证服务指南)
(一)出入境手续怎么办理现今大部分的出入境签证以及办证手续都使用机器操作,拿着个人身份证以及照片回执,前往当地出入境办理处排队按机器提示填表缴费即可。具体的填写...

(一)出入境手续怎么办理
现今大部分的出入境签证以及办证手续都使用机器操作,拿着个人身份证以及照片回执,前往当地出入境办理处排队按机器提示填表缴费即可。具体的填写内容如下: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分为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选择办理出入境证件、取证方式和邮寄地址、监护人意见或委托他人办证、申请人声明、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内容等7个部分。
1、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栏
如申请人本人自行填写申请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按照二代证身份证信息填写;“拼音姓”、“拼音名”按照标准汉语拼音拼写;“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截取到县〈市〉即可)按照户口本信息填写;“照片”需提交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不要求像素和是否为近期照片。制证照片须提交带编码的经“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系统”检测合格的照片。
2、选择办理出入境证件栏
申请人希望申办何种出入境证件可直接在相应栏目内选择,方便一次办理多类出入境证件。不清楚之处,可在询问出入境受理民警之后进行填写,避免出错。
3、取证方式和邮寄地址栏
申请人可自由选择领取证件方式。如选择邮寄送达,需填写详细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4、监护人意见或委托他人办证栏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必须到场,但只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并签署同意其办证的意见;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申请人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时存在由监护人或委托他人代办的情形。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可在表格中根据不同情形进行相应选择。“本人系申请人的”,横线中填写本人与申请人的关系,例如: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
5、申请人声明栏
主要目的是告知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交材料,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须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此前签署无效。申请人可以习惯方式书写姓名,只要不压线和出框即可,少数民族申请人可以依照少数民族语言姓名签名,不具有签名能力的人可不签名。
6、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栏
申请人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如自愿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关服务,则在此栏中签名,以示授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其指纹模板信息写入其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芯片中的香港、澳门主管部门专属应用区域,并允许港澳主管部门在口岸查验中进行读取。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
二、其他事项
(1)材料补齐及存档。如果申请人申请三类证件,其中一类或两类证件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充,其他证件材料无问题,受理民警可征求申请人本人意见,如愿意等待一起办,则请其补充材料后再统一进行后续审批。如不愿意等待,则先办理材料齐全的那类证件,待申请人补充材料后再重新填表办理剩余的那类证件。
(2)关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证。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见附件制式模版)。
(3)《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A4纸正反双面打印。如遇其它问题或存疑之处,可直接致电或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总而言之,前往港澳地域,需要办理出入境签证以及港澳通行证。具体的手续以及填申请表的内容参照上文。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出入境手续怎么办理的全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出入境管理怎么办理 出入境手续怎么办理拓展阅读

出入境办证服务指南
申请条件:
1、我省居民可在省内任一出入境受理点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签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2、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地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居住地可以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除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外的各类赴港澳地区签注、除赴台定居外的各类赴台湾地区签注。
4、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5、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所需材料:
一、申请普通护照所需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在出入境部门免费领取)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照相)
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在出入境部门免费领取)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照相)
三、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在出入境部门免费领取)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照相)
四、申请赴港澳地区签注所需材料
(一)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四)内地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4、企业机构人员还需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的说明。
企业机构人员申请多次有效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五)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申请“逗留”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六)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与上述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赴台湾地区签注所需材料
(一)参加旅游团赴台湾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的,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赴台湾探亲或者赴台湾团聚、居留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
(四)赴台湾定居的,申请“定居”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
以下情形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大陆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台湾地区居民户籍誊本。
(五)经台办批准应邀赴台湾交流的,申请“应邀”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六)经台办批准赴台湾进行经贸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应邀赴台立项的批复》
(七)赴台湾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申请“乘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八)赴台湾学习的,申请“学习”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九)赴台湾就医、处理财产、诉讼等事务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上述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
六、未成年人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七、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八、同时申请赴港澳台通行证和签注所需材料
公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应当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九、我省居民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我省居民可在省内任一出入境受理点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签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省内居民跨户籍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十、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外省异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地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居住地可以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除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外的各类赴港澳地区签注、除赴台定居外的各类赴台湾地区签注。其中,在已经开放赴港澳个人游或者赴台湾个人游的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办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或者赴台个人旅游签注。上述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人的居住证。
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上述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十一、加急情形申请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奔丧的,须提交境外司法、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通报的死亡证明等复印件。
2、治疗重症的,探望危重病人的,须提交医院开具的证明复印件。
3、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或者在校就读证明复印件。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须提交护照资料页复印件以及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页复印件。
5、其他与加急情形相关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传真至省厅制证中心,省厅制证中心在收到标有加急标示的数据和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安排证件制作。
办理时限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赴港澳地区或者台湾地区签注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对于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在20日内签发。
服务要求
出入境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事项开展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签发工作,不得擅自额外增加申请所需材料。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申请,要当场受理,按时限签发。要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对于群众咨询,无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首位受理民警均要热情接待。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全面、准确答复,不得推诿扯皮;对职责以外的咨询,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申请人到有关部门办理。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办事要求、程序及所需材料,不得让群众重复跑路。申请人如发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存在与上述要求不符的问题,可随时拨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投诉事项要逐一核查,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查处情况反馈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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