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债务分割问题(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分割)
若款项源自配偶一方的私产,并用在对方的私人事宜中,那两人间的借贷关系成立,按常规的债权债务方式处理。假如借款源于婚姻共有物并且用于家庭共享开支,即在借债前未约定...
若款项源自配偶一方的私产,并用在对方的私人事宜中,那两人间的借贷关系成立,按常规的债权债务方式处理。假如借款源于婚姻共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后的债务分割问题
若款项源自配偶一方的私产,并用在对方的私人事宜中,那两人间的借贷关系成立,按常规的债权债务方式处理。假如借款源于婚姻共有物并且用于家庭共享开支,即在借债前未约定夫妻财产分别归属,或者借款者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此借款为其个人财产;同时,这笔婚内借款的目的是为了家庭运营及生活开销,那么尽管借据构成了一份形式上的合约,但标的物仍然属于夫妻共有的,因此这份合约缺乏可执行性,那么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便不再存在。然而,如果借款源自夫妻的共有财产,借款的目的是用在某一方的商业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上,离婚时其实可以根据借款协议的规定来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其实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